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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峃镇电灯厂创办前后记略

  • 发布日期:20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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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八年七月四日,是文成县历史上值得记载的一夭。这夭晚上。人们在大峃蟾背山县政府礼堂里,第一次看到了电灯。它表明,先进的电气化苗苗,终于在偏僻落后的文成山区破土而出了,它宣告“火篾当灯点”的岁月,不久将成为历史的陈迹。

电灯离不开发电机,发电机还得有动力,因此,提到电灯厂,就得从文成县第一部动力机械谈起。大峃镇的陈麟如先生,是个附近著名的律师,经常往返于杭州、温州、瑞安等地,他见大峃群众加工米、麦,仍旧沿用千百年来的水碓和人工手推脚踏,效率既低,人又辛苦,而在外地早已釆用机器加工。在一九四三年,由他牵头集股创办了文成县第一个碾米厂,到温州买来12匹马力的立式木炭机(一只缸)一台,二号碾米机斗砻各一架。厂址设在原河头殿(现前烊巷13号,县粮食局职工宿舍)。当时的股东,除陈麟如外,还有陈正豹、陈永行、吴三善等人。工人有陈正豹、陈永行、陈德存、胡绍柱等人。由于管理不善,于一九四六年关闭。与此同时,吴信履、王鸿亨、王绍乾等人在大峃河头边〔现文成酒厂所在地)筹办了一个新的碾米厂,由王鸿亨任经理,实际工作由王绍乾统抓,原来碾米厂工人,大部分转到新厂。工人有陈正豹、陈永衍、吴信豹、沈永林、胡绍柱等。设备有12匹马力的柴油机(由六只缸的汽车内燃机改装) 一台,二号碾米机一架。

解放前,米厂曾发生一件轰动大峃镇的爆炸事件。土技师陈永勉不知从那里弄来一个炮弹头,无法打开;就把它放在砻糠堆上用火煨,打算用高温使弹头中的锡熔化,谁知,到半夜里,一声巨响,弹头爆炸了,响声吓人,当时驻扎在大峃区署(现文成中学所在地)的浙保四团,以为共产党游击队攻打大峃来了,惊慌失措,连夜戒严。第二天要在大峃进行大搜查。陈永勉老师怕连累别人,前去投案,结果被五花大绑,游街示众,到王合吉六房门口,陈永勉老师被按倒在街上批同,打断了两根扁担,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最后,请大峃镇的绅士出面担保,才获释放。

一九四八年,大峃与黄坦都在争取作为文成县城所在地而努力,大峃组成“文成县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陈麟如、王鸿亨等人,为了创造更为有利条件,决定举办大峃电灯厂,拨出一万斤稻谷作为电厂基金,同时于一九四八年六月上旬,召开大峃镇工商界会议,讨论集股办电灯厂事宜。由于大家踊跃投资,不久即集结了八十股(每股先筹稻谷一百斤,另加川旅费六斤),合资经营。包括“建设委员会”的一万斤,共计筹集到稻谷一万八千四百八十斤,推选赵钦政为电灯厂经理兼会计。事后,由赵钦政、王绍蒙二人去温州购来一台六瓩的发电机和一批电灯器材,共化去稻谷三万二千七百三十二斤,超支部分,由赵、王二人垫付。

电灯厂厂址是和碾米厂一起的,同在河头边。白天碾米厂一起的,同在河头边。白天碾米,夜里发电,所以群众都叫“米电厂”。实际上,电灯厂和碾米厂在经济核算方面是各自分家的,不过电灯厂的动力是借用碾米厂的柴油机。电灯厂除从温州、乐清聘来郑余澄、叶宝生两位老师专管发电外,同时还请碾米厂的工人沈永林、陈正豹、胡绍柱等开启柴油机和上皮带等工作。七月四日那天晚上,为了庆祝县政府成立,摆了十多席酒,宴请军政官员和著名乡绅,却没有邀请陈永林、胡绍柱等三位开机器的工人入席,他们在一怒之下,离开电灯厂跑到珊门桥下乘凉去了。厂里无人开机器,电灯也开不了“花”,急得经理赵钦政到处找人,后来由大镇镇长吴信履出面讲情,答应第二天请三人到餐馆吃一顿,三人才回厂工作,庆祝会夜晚的电灯,总算亮堂了。

电灯厂开办初期,线路不长,上至大峃街的桥头井,下抵土地担,外达筏头,内通县政府,仅有灯头七十来盏(有的说开始有三百来盏,后来减至一百来盏)。由于电灯费收缴不起,成本高等原因,开办三个月,亏损稻谷一千八百多斤,没有资金,无法维持,只好关闭。此后,曾召开股东大会,讨论电厂的前途问题。当时股东们普遍认为:用柴油发电,成本高,利润少,加上工资等支出,看来有亏无盈。因此,大家不愿继续投资。为了解决赵钦政、王绍蒙二人的垫款问题,股东们讨论决定:已投股金,作为亏损牺牲,多不退,少不补,电灯厂中的所有设备、器材,都抵作赵、王二人垫款之补偿,今后电类厂归属赵、王两人所有,原来股东,全部作退股处理。当时每个股东还都盖了印章或指印。至于“建设委员会”自从文成县政府成立后,已经无形解体,它所拨的一万斤稻谷已购置电灯厂的设备,归电灯厂所有,无需偿还,此后全部由赵钦政、王绍蒙二人包揽。不过大家还向赵、王二人提出一个条件:电灯厂虽属二人所有,但是发电机等设备,不许运往外地变卖,只许留在大峃使用。

大峃电灯厂,从创办到退股,先后仅四个来月,后因赵钦政患病,资金短缺等原因,长有停工,直到1951年春,由县人民政府接管后,电厂才恢复了生命力,并且获得迅速的发展。

注:这篇稿件,材料都由赵钦政、沈永林、胡绍柱等同志提供。由于时日较久,定有错误和遗漏之外,祈知情者修正、补充,使电灯厂的史实得以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