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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文成县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文成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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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届文成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文成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2日—2月1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四天(2月12日下午报到,2月13日上午开幕,2月15日上午闭幕)。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届文成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届文成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政协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文成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4.审议通过政协第届文成县委员会第次会议决议;

5.审议通过政协第届文成县委员会第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6.选举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