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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县政协、县检察院聚焦“防火门等消防安全”开展协同监督

  • 发布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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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政协与县检察院的协同监督品牌“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围绕“防火门等消防安全”开展了一场协同监督。

 

防火门,你对它了解多少?

防火门,“一扇重要的生命安全门”,它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一般设在防火分区间、疏散楼梯间等、垂直竖井等地方,是具有一定耐火性的防火分隔物。

今年3月,大峃镇林店尾社区一民房发生火灾,因前期社区定期开展两类场所排查工作,住户严格落实关门行动,紧闭的防火门产生重要作用,阻断火势和浓烟,未造成人员伤亡。


今年以来,县政协委员陈锋提交了《关于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引起县政协的高度关注,并依托“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将提案作为线索推送至县检察院。

“该提案内容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十分契合。”收到线索后,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立即对相关小区、医疗机构、商场等地的防火门等消防情况进行一个初步排查,并确认开展防火门等消防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

 

4月份,县政协县会同县检察院在全县开展防火门等消防安全专题调研,发现常闭式防火门使用不规范、防火门无常开常闭标识现象普遍存在,同时还存在损坏、擅自拆除、占用、堵塞防火门等一系列问题。

通过集中调查,县检察院共获取线索40余条,成案9件,并于6月举行防火门等消防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代表,以及9个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等参加听证,共商防火门等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难题。

“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所建立的机制指导下,县政协与县检察院将政协协商与检察磋商会相结合。由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展示证据材料,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法律事实,并提出案件审查意见。县政协委员分别围绕大综合执法、强化防火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监管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管理合力等内容进行交流探讨。

 

会议充分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会人员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的意见,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关负责人就如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做了表态发言。

会后,县人民检察院依照职权向相关行政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尽快解决防火门等消防存在的问题,共同守护消防安全通道“生命之门”。

 

今年6月,县政协与县检察院正式启动协同监督品牌“公益保护政情民意中间站”。“中间站”将以双方共同建立的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为基础,持续推动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双向流转与双向转化。